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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陵水县西南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陵行审批〔2025〕747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比选人为陵水县兴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专项债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隆广镇、文罗镇、英州镇、本号镇、群英乡 5 个乡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分为水源工程、灌溉工程和排水工程,共涉及隆广镇、文罗镇、英州镇、本号镇、群英乡5个乡镇。水源工程:共设有建筑物38座,其中:塘坝除险加固12座,堰坝(水陂)除险加固12座,蓄水池改造和新建12座,新建灌溉泵站2座。灌溉工程:新建和改造灌溉渠道42.687km,渠道水毁修复工程 13 处,清淤渠道1条(小妹西干渠)6.592km,更换现状渠道老旧闸门 78 套。排水工程:新建和改造排沟 34.35km。

2.3计划工期(服务期):51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比选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其中:①施工阶段咨询服务:完成本阶段中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及签证审核、索赔审核、经济指标分析、材料及设备询价等工作内容。②其他服务:提供工程建设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实体、工程建设范围内的管线迁改、清表等预算编制咨询服务。③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审核并出具审核成果报告。④委托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6质量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符合国家、地方颁布的有关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质量控制标准。在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过程中,如乙方配合度差,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7比选控制价:781557.62元。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比选申请人单位注册的有效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2 (1)比选申请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无陵水县或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

(2)比选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在海南省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状态、破产状态;比选申请人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问题。

(3)比选申请人无不良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是指项目建设或从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或技术规范,受到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司法机构查实或处理的黑名单记录)。按格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比选申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比选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比选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1日17:30时至2025年12月16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五西路蓝色海岸B栋2203房获取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需要的资料: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受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售价/元。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9日11:00时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 1 (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陵水县兴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陵水县兴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南干道县总工会大楼一楼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898-83088255

招标代理: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801(自编808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0-37608020